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0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及我局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面谈环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谈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及地点:
2021年3月20-21日(周六、日,考生分上下午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二)形式及要求:
1.面谈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面谈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根据考生面谈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入围综合素质评估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
二、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面谈等工作。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1)。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面谈前14天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谈准考证、“粤康码”绿码及《承诺书》经体温检测参加面谈;低风险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谈准考证、“粤康码”绿码及《承诺书》经体温检测参加面谈。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生正处于传染病急性期未痊愈、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谈。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粤康码”红码或额温≥36.8℃(复测腋下体温≥37.3℃)等不具备面谈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谈。
(六)考生应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面谈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招聘公告的规定,博士职位、某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招聘人数<15的职位的所有考生均免面谈,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免面谈的职位名单详见附件2)。
(二)请考生于2021年3月16日上午9点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上自行打印面谈准考证(免面谈的考生除外)。
(三)面谈当天,考生须持面谈准考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承诺书》在规定时间(详见准考证)到达考场的签到处进行签到。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面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谈资格。
(四)所有考生必须服从面谈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谈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签到时,须关闭所有携带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保管,违者将取消面谈资格。考生不能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谈资格。
(五)部分岗位由于考生人数较多,等候面谈时间较长,请各位考生注意做好相应安排。
附件:
附件2:2020年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免面谈职位情况表.xlsx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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