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和安徽省2017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现就做好我县初中起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面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规范程序、有效监督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
已填报2017年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志愿的旌德籍考生,具体面试人员如下:
准考证号 | 姓 名 | 报 考 学 校 | 报考专业 | 毕业学校 |
173253000047 | 肖许杰 |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小学教育 | 梓阳学校 |
173253000152 | 骆 瑶 |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小学教育 | 梓阳学校 |
173253000227 | 王昕悦 |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小学教育 | 梓阳学校 |
173253000767 | 蔡舒琪 |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小学教育 | 启航学校 |
三、面试时间、地点
2017年8月2日(星期三),在旌德县教体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四、面试程序及方式
(一)考生于8月2日上午8:00携带中考成绩单、报考提前批次志愿确认单、旌德县户籍簿和身份证到县教体局人事监察股登记,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采取全程封闭的方式进行。面试程序为:考生8:30前到面试考点报到→接受面试检查→进入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室面试→考官公布成绩→结束。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以内。
(三)面试实施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由主考主持,由主考或副主考提问,提问按面试题本要求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语言表达、思维品质、职业认同和才艺展示等。
五、面试成绩评定
(一)面试满分100分。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为“合格”等次,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每位考官根据报考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和要求,独立评分。面试的计分方法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对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剩余分数合计后除以5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即为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六、面试成绩的公布
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报考考生的成绩,确定“合格”或“不合格”,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复核并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报考考生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县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02270。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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